臨床上,常把發(fā)病原因不明的高血壓成為原發(fā)性的,原發(fā)性高血壓的癥狀較繼發(fā)性輕,短時間內無并發(fā)癥,但患者不能放松治療,對于每一種疾病的治療,我們度應該認真的對待,這樣才能盡快的恢復健康。那么,馬來酸依那普利葉酸片對孕婦用藥有什么要求
康德樂大藥房專注于正品處方藥,藥房藥師為您詳細解答:妊娠期內不主張使用此藥。如果查明已懷孕,除非它是挽救母親生命所必需的,否則應立即停止使用該藥物。在妊娠的中三個月和末三個月期間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可引起胎兒和新生兒的發(fā)病和死亡。在這期間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與胎兒和新生兒的各種損傷(包括低血壓、腎功能衰竭、高鉀血癥,和/或新生兒的頭顱發(fā)育不全)有關。曾出現(xiàn)母體羊水過少(推測為胎兒腎功能降低的表現(xiàn))并可導致肢體痙攣,顱面畸形和肺發(fā)育不良,如果病人使用該藥物,則應向病人說明其對胎兒的潛在危害。
另外,在妊娠前三個月用藥而使子宮接觸這種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并不會使胚胎和胎兒發(fā)生上述的不良反應。那些在妊娠期必須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的罕見病例,應進行一系列的超聲檢查來評價羊膜內的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羊水過少,應停止使用該藥物。病人和醫(yī)生都應意識到,當出現(xiàn)羊水過少時,胎兒已遭受到不可逆的損傷。應對使用過該藥物的母親所生的嬰兒進行密切觀察,以查明是否有低血壓,少尿和高血鉀癥。依那普利可通過胎盤,腹膜透析可將其從胎兒的血液循環(huán)中清除,在理論上可通過換血將其清除。
孕婦的體質比較特殊,對于孕婦用藥,一向都需小心謹慎,保證孕婦和胎兒的安全,如果您還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康德樂大藥房全國咨詢熱線400-101-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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