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傷科靈噴霧劑
成分
抓地虎、見血飛、鐵筷子、白及、馬鞭草、草烏、仙鶴草、山豆根、莪術、三棱。
性狀
?本品為棕紅色至黃色的澄清液體;久置有少量沉淀,氣清香。
適應癥
苗醫(yī):抬賒抬凱:輪官、輪洗,勞沖,凱豆。 中醫(yī):清熱涼血、活血化瘀、消腫止痛。用于軟組織損傷、輕度水火燙傷,濕疹。
規(guī)格
?每瓶裝50毫升,每1ml相當于飲片0.14g
用法用量
外用,將噴頭對準患處距15-20cm,連續(xù)按壓噴頭頂部,使藥液均勻噴至創(chuàng)面。對軟組織損傷所致皮膚瘀血、腫脹、疼痛等癥,可直接噴于患處或將藥液噴于藥棉上,用藥棉貼于患處,每日噴2-6次。
不良反應
本品可能引起瘙癢,刺痛,皮疹(如:紅斑,丘疹,水皰等)
禁忌
1:孕婦禁用。2嬰幼兒禁用。3.皮膚破潰、皮損或感染處禁用。4.對本品及所含成 份(包括輔料)過敏者禁用。5.對酒精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內服。 2.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使用后即洗手。3.忌食生冷、油膩食物。 4.有出血傾向者慎用。 5.糖尿病嚴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當引起皮膚損傷。 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溫處并嚴禁劇烈碰撞,使用時勿近明火。7.經期及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8.燙傷局部用藥一定要注意清潔干凈,在清潔環(huán)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療法。 9.本藥使用時應注意全身情況,如有惡寒發(fā)熱等癥狀時,應及時去醫(yī)院就診。 10.本品含草烏,不宜長期或大面積使用。自行用藥宜在7天以內,如用藥超過7天,應向醫(yī)師咨詢。 11.用藥后局部皮膚如出現(xiàn)瘙癢、刺痛、皮疹時,應停止使用,癥狀嚴重者應及時就醫(yī)。如出現(xiàn)皮膚以外的全身不適,應立即停用,嚴重者應及時就醫(yī)。 12.若出現(xiàn)局部紅腫、疼痛、活動受限等不適癥狀加重或創(chuàng)面有膿苔者應去醫(yī)院就診 13.用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 14.對本品及酒精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5.茶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6.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貯藏
?密閉
包裝
?塑料瓶裝:50ml/瓶/盒
有效期
?36個月
執(zhí)行標準
?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國家藥品標準WS-10226(ZD-0226)-2002-2012Z-2018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0025252
生產企業(yè)
?貴州恒霸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藥品信息服務證: (粵)一非經營性一2018—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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